[2017]67 各相关部门:
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公告如下: 一、 申报资格: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5日后出生)。 4.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 6. 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7.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8.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办对项目申报不限项,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均可申报,公司也不再规定各部门项目申报数额。 二、材料要求: 1. 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Word电子文档各一份,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 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一份,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录入各部门所有申请项目信息的《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Excel电子文档一份。 4. 活页和申请书叠落夹在原件内,电子版材料压缩为1个文件夹,以“某学院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命名,并发送至科技处郑娜公文处,请各部门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三、 报送时间: 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9月4日下班前,报送到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 联系人:郑娜 魏游
联系电话:024-25496036 附件: 1、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修订)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7年)
5、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必读)公司201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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