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产品单位: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342号)、《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教财[2012]24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bevictor伟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
根据辽宁省主管部门分配计划,公司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4人,其中博士生名额6人,硕士生名额58人。
具体名额分配见《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5)。
二、申报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评审要求
详见《bevictor伟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及《各专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评审机构
各公司产品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六、评审程序
1. 9月26日前,完成员工申报、申报材料汇总、评审及确定拟上报获奖员工名单等工作。
员工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附件3、4),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参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人一袋)。《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主体内容一致。因上报材料逾期、不合规范,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2. 10月10日前,完成基层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班级公示时间、节假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3. 10月19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对学院上报拟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进行核查、审定;对学院上报拟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进行差额评审,并将确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范围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须实名上报书面说明材料,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予以答复。
4.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发现学术违纪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应评审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涉及人员责任。
七、上报材料
请各公司产品单位于10月10日下午5:00前上报下列相关材料,《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需排序,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研究生院潘磊;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员工管理科(行政楼314),联系电话:024-25496260。
上报材料如下: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6、 拟获奖员工相关评审材料(一人一袋)
附件:
附件1:《bevictor伟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附件5:《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