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印发〈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沈工大学发[2011]13号)的有关要求,要求全校各个年级认真履行程序,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11日——9月22日 学院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员工按照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及认定; 2.9月25日——9月29日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公示。 3.10月11日学院上报认定结果。 二、工作程序 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参见沈工大学发[2011]13号文件(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以下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调查表”),自行制作并组织员工填写、回收、认定与留存,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员工,可以不用递交调查表,只需递交申请表即可。 2.申请表中“推荐档次”标注“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即可。 3.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比例控制在员工总数的15%以内,“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比例控制在员工总数的10%以内。 4.今年员工处将继续使用技术手段对学院上报的结果与教务处学籍信息进行技术比对,请各学信息必仔细填写员工的姓名与学号,避免出现同音不同字等错误信息;员工处将各学院的比对结果计入年终员工资助考核。 5.各学院在10月11日,将《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附件4)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公文流转)的认定结果报送至员工管理科。
附件: 1.关于印发《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沈工大学发[2011]13号)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bevictor伟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
bevictor伟德员工处 2017年9月11日 |